根据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计划,由我院汽运中心承担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技能和素质要求》(计划号:JT 2017-45)(以下简称标准)审查会于4月25日在北京召开。来自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以及高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驾培机构等单位的领导与专家参加了会议。
该标准是在充分调研国内教练员技能和素质现状,并借鉴国外教练员技能和素质要求的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关于标准的编制经过以及技术要点的汇报后,对标准条款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认为标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对该标准的评审。
该标准规定了教练员的基本要求、专业理论知识要求、驾驶技能要求、教学服务能力要求以及技能和素质测评方法,适用于指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聘用教练员以及对教练员开展素质培训教育。对于指导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队伍建设、提升培训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