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服务交通强国建设,按照《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定期发布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要求,指导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选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确保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推选工作细则的通知》(交办规划[2018]107号)(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结合交通运输节能低碳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先进适用,应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适合行业实际应用情况,不涉及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可推广性。全行业普及率高的技术不再推荐。
(二)技术成熟,在交通运输行业有一定成熟应用实例,并有实际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节能低碳技术最新进展。
(三)节能低碳,具有显著的节能低碳效果、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有利于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安全可靠,技术需具有安全可靠性,既包括技术本身的安全性,也包括技术在实际应用中应用效果的安全性。
根据当前行业发展现状,2018年度重点节能低碳技术征集范围主要包括:
(一)道路运输领域。
先进的节能低碳相关信息技术,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科学应用技术,基于轻量化、低阻、整车优化的高能效车型应用技术,利用模块化汽车列车开展的甩挂运输应用技术,多式联运标准化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研发及应用技术,运输组织优化技术,绿色维修技术,节能驾驶技术,绿色轮胎使用管理技术,智能绿色仓库建设及其他新型节能低碳技术。
(二)公路领域。
先进的节能低碳相关信息技术,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热泵技术,BIM技术,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技术,公路隧道节能照明技术,公路隧道节能供配电技术,水压爆破及其他新型节能低碳新技术。
(三)船舶运输领域。
先进的节能低碳相关信息技术,船舶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应用技术,船舶岸电设施改造技术,江海直达船舶技术,船舶标准化技术,船舶节能技术,船舶能效提升技术,船舶脱硫脱硝技术,船舶绿色维修及其他新型节能低碳技术。
(四)航道领域。
节能低碳相关信息技术,航道及通航建筑物和航电枢纽工程应用BIM技术,生态航道建设与修复技术,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应用技术,工程船舶节能改造技术,航道建设和维护工艺优化及其他新型节能低碳技术。
(五)港口领域。
先进的节能低碳相关信息技术,码头工程应用BIM技术,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技术,码头自动化生产技术,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应用技术,材料再生利用技术,港口岸基供电设施建设和检测等技术,港口供电节能技术,码头装卸工艺优化技术,港口装卸设备节能改造及其他新型节能低碳技术。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的条件: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工作细则》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申报技术应符合的条件:
1.符合本指南规定的征集范围;
2.符合《工作细则》要求的相关条件。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工作细则》要求,填写《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报书》(附件1),提交推荐单位。
(二)推选及公布程序。
1.推荐单位根据《工作细则》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整理符合条件的技术,填写《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选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交通运输部。
2.交通运输部根据《工作细则》要求,组织《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推选与公布。
(一)时间安排
1.申报日期:截至2018年11月30日。
2.专家评审、论证: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
(二)受理机构
交通运输部委托中国节能协会交通节能专业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8年度)》的受理申请和组织推选工作。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联系人:李枭、余海涛,联系电话:010-62079571,传真:010-62079733,电子邮箱:x.li@rioh.cn ht.yu@rio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