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挂车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挂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13)(以下简称:挂标委)成立于1989年,主要负责全国挂车及汽车列车的连接尺寸及连接件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对口ISO/TC177、ISO/TC22/SC4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目前由挂标委归口管理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35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9项,汽车行业标准2项,共计46项。
挂标委秘书处设在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标委会日常工作运行和管理。
标委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挂车分技术委员会章程》,贯彻落实汽车挂车标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需求,提出汽车挂车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建议。
3、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原则,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负责组织制定挂车标准体系和标准规划,并根据汽车挂车领域的发展,及时组织对汽车挂车标准体系和标准规划的补充、修订和完善。
4、受理本专业标准化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标准制修订计划申报,提出制定、修订挂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5、组织开展挂车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组织、协调标准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促各标准起草单位或工作组的研究工作。
6、组织和办理标准的征求意见、审查、复核和报批等工作,负责对各阶段标准稿及编制说明等文件进行审核。
7、负责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工作,以及标准起草单位的标准化培训工作。
8、负责标准复审工作,受委托组织标准实施情况评估,调查分析和研究解决标准实施中的问题。
9、负责组织开展挂车领域标准化技术研究、交流活动与专题研讨工作。
10、负责挂车分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标准审查会和其他工作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11、负责与国内有关技术委员会及协会、学会之间的联系,对本专业相关的标准制修订和发布实施提出意见或建议。
12、负责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相关国际组织的联系。
13、组织对汽车挂车标准项目成果和标准化工作的评议和审查,提出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或奖励建议。
14、受委托组织本专业标准化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以及引进项目、新产品研制开发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
15、承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标准化工作。
秘书处联系人:张学礼
电话:010-62079179,传真:010-6207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