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平台标委会秘书处

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7)成立于2000年,主要负责汽车维修、检测、诊断领域的工艺、技术及设备等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目前,由汽车维修标委会归口管理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34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57项,共91项,基本涵盖了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维修工艺、检测方法、维修检测设备等专业领域。

标委会秘书处设在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标委会日常工作运行与管理。

标委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贯彻落实汽车维修标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需求,组织提出汽车维修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建议。

3、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原则,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负责组织制定汽车维修标准体系和标准规划,并根据汽车维修领域的发展,及时组织对汽车维修标准体系和标准规划的补充、修订和完善。

4、受理本专业标准化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标准制修订计划申报,提出制定、修订汽车维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5、组织开展汽车维修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组织、协调标准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促各标准起草单位或工作组的研究工作。

6、组织和办理标准的征求意见、审查、复核和报批等工作,负责对各阶段标准稿及编制说明等文件进行审核。

7、负责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工作,以及标准起草单位的标准化培训工作。

8、负责标准复审工作,受委托组织标准实施情况评估,调查分析和研究解决标准实施中的问题。

9、负责组织开展汽车维修领域标准化技术研究、交流活动与专题研讨工作。

10、负责标委会年会、标准审查会和其他工作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11、负责与国内有关技术委员会及协会、学会之间的联系,对本专业相关的标准制修订和发布实施提出意见或建议。

12、负责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相关国际组织的联系。

13、组织对汽车维修标准项目成果和标准化工作的评议和审查,提出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或奖励建议。

14、受委托组织本专业标准化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以及引进项目、新产品研制开发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

15、承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处联系人:王平

电话:010-62079179,传真:010-62079188

邮箱:p.wang@rioh.cn